我校表彰参加长春市第六届大学生运动会优秀运动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6浏览次数:509

  我校参加长春市第六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总结表彰大会,于10月25日下午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书记吴延红,学校团委书记刘志伟,各分院党总支书记,体育教研室主任、我校参加长春市第六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总领队赵旭明及体育教研室全体教师出席会议,在本次大运会上表现优异的运动员参加了会议。


  我校参加本次运动会的总领队赵旭明老师首先汇报了本次大运会的赛事情况,宣布了我校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并公布了每一位运动员的成绩和各个分院的得分、贡献率。


  大运会上我校被分为丙组,男子团体总分第6名,女子团体总分第6名,总体团体总分第6名。单项比赛名次:第一名2人次,第二名5人次,第三名4人次,第四名4人次,第五名2人次,第六名3人次,第七名4人次。赵主任认为本次大运会体现了我校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五个具有:1.挑战自我的精神和积极参与意识;2.拼搏精神和竞争意识;3.教练员具有较高的田径运动训练素质和敬业精神;4.遵守竞技规则道德风尚;5.传承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素养。


  团委书记刘志伟宣布表彰决定,对在本次大运会中取得名次的18名运动员授予优秀运动员称号。
  党委书记吴延红代表董事长和全校师生对教练员和运动员表示慰问,感谢他们为学校取得了荣誉,并感谢各分院书记的大力支持。我校从建校以来一直非常重视体育活动,在长春市举办的各项比赛和与兄弟院校的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校内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如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比赛等,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她对本次被表彰的学生提出了两点希望:1.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2.将训练中的意志品质运用到学习中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吴书记认为,我校师生在本次大运会中表现了克服困难敢于拼搏的精神和坚持诚信参赛的原则,鼓励大家要把这种精神发扬下去,同时她对我校的军乐团、作为观众的土木学院师生、大学生艺术团、为大会服务的学生会成员在大运会中的表现给予积极的肯定。
  最后,学校领导为受表彰的运动员颁发了证书和奖金,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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